返回湖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湖南岳阳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工作调研 >  正文
岳阳市商务局公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2009-10-16 11:25  文章来源:岳阳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应对工作和趋势分析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由于生猪成本上涨、生猪疫病流行等原因,导致全国性猪源紧张,引起猪肉市场供应紧张,猪肉价格上涨过快,高位运行。2007年全市共屠宰生猪494492头,同比下降32.8%;市中心城区屠宰生猪230942头,同比减少22.5%。生猪供应和猪肉价格接近应急工作临界点。究其原因,一是生猪生产供给不足。二是生猪疫病难控制,影响仔猪成活率,导致生猪补栏、存栏不充分,同时影响饲养户的生产预期。三是生猪生产成本(饲养、防疫)过高。
  (二)应对工作评估
  1、主要做法
  一是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各级人民政府下发了文件。
  二是商务主管部门针对生猪供应紧张局面采取了果断措施。积极组织人员跨省调运。市中心城区外调生猪176250头,占屠宰量的76.3%;增加猪肉消费替代商品的调入量,即增加湖北鲜鱼调入,加大蛋禽调入量,市中心城区年调入禽类1130多万羽,日上市量3万多羽。
  三是落实生猪活体储备9000头,作救灾供应储备。冻肉储备200吨,作应急供应储备。
  四是加强应急领导,强化应急队伍建设,畅通生猪调节渠道。
  2、主要问题
  一是生猪活体储备和冻肉储备规模不够。根据国发〔2007〕22号、国发明电〔2007〕1号和湘政发〔2007〕16号文件精神,我市要建立市级猪肉储备体系。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
  二是对生活必需市场运行监测的投入不足。“没有权威的信息,就没有权威的决策。”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强调要加强信息统计和引导,加强信息发布和预警分析,充分发挥信息对重要副食品的产销引导。
  (三)工作建议
  1、市政府增加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的经费的预算。就全省而言,株洲市为每年30万元。建议我市不低于每年10万元。
  2、建立市级猪肉储备体系。储备规模建议为生猪活体储备1.5万头,冻肉储备300吨。
  3、由于生猪生产周期长,生产成本高,风险大,预计2008年猪源紧张局面难以彻底缓解,同时生猪疫病还有暴发和流行的可能,建议政府加强生猪生产和生猪疫病的防控,高度重视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社会安全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
(一)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体系和应急工作队伍建设。
岳阳市商务局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发生突发事件时,局长任现场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长,下设办公室,由市商务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担任应急日常工作。各企事业单位“一把手”任该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负责人和责任人,向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应对工作。
在目前尚能维持基本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中,成立了兼职义务消防和紧急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并接受了一定的培训,处于常备状态。
2、建立监测预警预报机制。
局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均设有信息收集和监测人员。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情况负有报告的职责。企事业单位已建立特殊时期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对突发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否则,将按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
3、做好物质资金准备。
根据2007年9月18日岳阳市商务局《关于成立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暨部署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事企事业单位对应急工作有一定的物资准备,有2处以上房屋结构较为坚固的紧急避难场所。但目前我局大多数企业均属于困难企业,应急工作缺乏专项资金。
总体评价是:岳阳市商务系统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初具规模,有待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根据2007年应急工作情况,某些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一是改制资金不能按时拨付,职工不能及时安置;二是改制形式的选择不同,使得安置补偿标准差异;三是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任意冻结改制专项资金。因此,我们建议,企业改制一定要有充分的准备,以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此外,在对重点人员稳控方面,企业和主管部门也常常因为以下问题感到力不从心,其主要原因:一是经费的严重不足,商务企业大都比较困难,在对邪教人员的监控上,人力物力严重不足,需要有一定的经费来源;二是监控力度受到限制,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无法采用更有效的稳控手段。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湖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刘 琦 电话:0731-2287058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田甜 电话:010-51651200-629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