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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南湖曹家汊土地前期开发暨垫资报告简介
2008-04-04  
 
没有图片 一、宗地情况
本次土地前期开发暨垫资的南湖曹家汊宗地,地处国家级风景区“岳阳楼区洞庭湖风景名胜区”的南湖景区,属岳阳市“生态岳阳”的重要建设项目。南湖曹家汊地段地理位置优越,三面环绕面积达12平方公里的碧水南湖,东紧靠南湖绿化广场,南与城区的龙山公园隔湖相望,是我市城市休闲的绝好地带,也是风景区内居住的绝版之处。整个南湖曹家汊土地面积80公顷,其中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15.6公顷,其余为绿化、休闲、娱乐等公共设施用地和核心景区用地(以规划红线为准)。该宗地已于2007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批准文号(2007)政国土字第945号]。
1、土地位置:东抵南湖游路,南、西、北临南湖水域。
2、土地现状:规划红线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尚未完成。宗地有713栋约12万平方米的村、居民房屋需要拆迁。
3、规划用途: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4、规划技术指标约为:容积率:≤2.21,建筑密度:≤24.2%,绿地率≥35.2%。具体以拍卖挂牌时的公告为准。
5、设计要求:按规划要求为多层、高层住宅。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融合现代精品建筑与优美自然景观,集生态调节、景观浏览、休闲娱乐于一体。
二、申请人资格
本次土地前期开发暨垫资,实行申请人资格审查,凡符合以下条件,有意参与该宗土地前期开发暨垫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申请参与该宗土地前期开发暨垫资的正式文件;
2、以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要求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近三年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业绩优良(优良工程率90%以上);
3、具有B级以上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4、垫付土地前期开发资金约2个亿(具体金额根据征地、拆迁所需资金确定),申请人报名时交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

*所属行业房产地产
*项目实施国家/地区中国 湖南
*投资总额2亿元
*合作方式合作开发
*备注信息三、报名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20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境内企业携带企业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境外法人或组织企业携带公司或组织成立的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到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和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名,办理相关手续,申领有关文件(中文本)。定于2008年4月22日在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宗地情况说明会,并接受咨询,会后组织现场踏看。
四、确定垫资人
如取得资格的申请人只有1名,在不低于公告规定的最低报价基础上,报政府批准,确定为垫资人;如有2名,则约定时间进行现场3次投单;如有3名以上,则进行现场竞价,以起始价出价高者为垫资人。
五、土地前期开发方式
本宗地的土地前期开发涉及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由我局会同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为项目承担单位。此次取得土地前期开发资格的有关企业,按照协议约定,分担土地前期开发的有关事项。
六、土地出让方式
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正式出让,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及相关事项,将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明确。
本宗土地使用权正式出让,待该宗地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和收回土地使用权程序完成后,随即进行。
七、特别说明
1、垫付资金可抵作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时的竞买保证金。有关竞买人未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政府旧城改造中的优惠政策予以回报,具体见垫资协议相应条款。
2、垫付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用用于该宗地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垫资人有权随时了解、监督。
3、我局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2008年4月7日

*招商机构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招商机构概况
*招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 易先生 电话 0730885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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